陆言愿意把自己的宿舍称为保姆房。不知道是不是地下室修到最后空间不太够的原因,他住的地方差不多只有六人间宿舍那么点大——倒是卧室隔壁,有个游戏厅,里面的倒是很宽敞。
再说的直观点,陆言住处大小还赶不上唐寻安卧室里带浴缸的卫生间。大概是修建的时候,压根就没想过除了唐寻安还会有人长期住在这。
好在是陆言一个人住,倒也凑活得过去。
在陆言的要求下,每天都会有工作人员,把新鲜的食材放到电梯门口。
陆言早上打开四道门出去,提个菜关上四道门回来,一个来回不到500米,就要花半个小时,进行16次验证。
做饭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。
今天的午饭是番茄丸子汤和青椒炒肉。蒜末姜片下热油爆香,闻起来很是勾人。
他把炒好的菜装盘,余光瞥见有人扒拉着厨房门缝看他。转过头的时候,门口却空荡荡的。
这一层楼里,除了他和唐寻安,好像也没有别人。
他把菜端到了餐桌之上,想了想,去敲了敲卧室门:“醒了吗?要不要出来吃饭?”
没人回应。
但当陆言睡了个午觉,准备起来把碗筷丢进洗碗机的时候,却发现餐桌上的盘子空了。
做一个人的饭,和做两个人的饭,好像也没什么区别。
陆言习惯了分盘装菜,也习惯了睡一觉再起来洗碗。
到第五天,他看不见的室友终于从卧室里走了出来,沉默地坐在了餐桌前。
唐寻安的体型变化不大,只是背后的龙翼和龙尾还没办法收回去,很占地方,显得格外臃肿。
陆言给他准备了筷子,但他明显畸变的手显然已经握不住这个东西。
夹起来的菜不出三秒就会重新落在桌子上。
但唐寻安的性格又比较倔,大概是真的很想在陆言面前表现出“人”的那一面,哪怕屡战屡败,也坚持使用筷子吃饭,急的眼睛都红了。
红色的血丝遍布在白色的眼球上,显得恐怖又狰狞。
陆言放下了筷子,沉默了一下:“我来吧。”
于是,唐寻安坐在椅子上不动了。
唐寻安的牙很尖,让陆言有种自己随时会被咬一口的错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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